說謊詐欺!台北市停管處如何歧視排擠大型重機?垃圾! by videoupper · Published 2023年9月30日 · Updated 2023年10月1日 用半個小時的時間證明我的影片封面為真 請大家支持明天十月零一摩托起義! 早場停車大富翁:石碇服務區 晚場停車大富翁:饒河夜市 松山國小停車場、松山車站地下停車場以及八德立體停車場
0 【Lethal Company】2枠参加OK!宇宙でゴミ集めて借金返す!!!【黒猫まや / #Vtuber】 2024年1月9日 by videoupper · Published 2024年1月9日
3 【TRUCKで損したあなたへ】本日大暴落!!草コインで利益を出せていない方はこれを見ないと一生搾取され続けます。 2023年11月7日 by videoupper · Published 2023年11月7日
我知道有些人看到這支影片時
可能十月一號的停車大富翁已經結束了
但如果你是台北市公有停車場的使用者
這支影片呈現的現象
或者你遭遇到類似的情況
讓你覺得非常不公平
你可以多打電話給台北市停管處
問問這個機關到底是用什麼器官在決策的
記得要錄音哦
也可以反映給你選區的議員哦
影片沒有人聲,只有巴掌聲
台北市停管處看完標題,不排除去中正二分局提告
認真覺得台灣交通部整個都北七,機車就機車 頂多就分機車跟電動自行車…
機車還可以分這麼多種類 蠢爆了
去過那麼多國家沒看過這麼蠢的
又要變通緝者之歌了
好垃圾喔
王八蛋東西!反正他們沒有重機,就不會去重視這一塊!說謊,習事寧人,能不動就不動,別人麻煩就好,只要我不麻煩:這些就是公務員正常發揮。
他們聽得懂,但一直試圖用奇怪的邏輯要來說服人,這讓人聽起來真的很不爽
看通哥和相關人處講電話
對方腦殘、耳聾、裝瘋賣傻的程度
讓我有聽不下去差點想退訂
跟他們講電話打太極
真的很浪費人生
只能說當公務員都當到腦殘
辛苦你跟腦殘講話了
跟公務員講道理還不如去撞牆~
臺灣人真可憐,要容忍這種低能,那我以後去公有停車場都停汽車格好了,跟汽車搶位
這些公務員是腦子裝屎嗎
要不要用MP3REPLAY就好
一直在鬼打牆
就說92條沒包含(停車)
牠是在自我解釋法條什麼
還是其実牠是大法官可以自己釋憲?
智障, 沒有別的好說的,就是智障
監察院沒廢除讓人民(代議士)可以糾舉彈劾這些公務員前不用想這些智障會去主動做事。
全臺人民智力,已停滯N年,無法更新【腦袋】,只用以前的習慣,習慣後,人生就此為止了……….
難怪戲稱【鬼島】,哈哈~~~~~~
全台很多辨識的停車場都只裝一邊。結論就是我懶,不想花錢
這個公務員很會鬼打牆,動不動就拿法條來講,如果是我聽了真的會氣死,根本浪費時間
看到我火也發起來了,真的公務員直腦不求上進。
坦白講 我認為交通部的責任更大
這件事明擺著就是有定義問題,當下面的單位找不到一個明確規範時,就會想抓一個「看起來像」的東西去做標準,才導致了台北市停管處這個問題
我認為交通部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
停車停多少面積付多少停車費,讓使用者能自由選擇汽車或機車位來收費很難嗎?今天汽車變得跟機車一樣小,我就不信沒有使用者跑去停機車格。這些莫名其妙的奇怪規則,原因都是歸於台灣”機車”路權異常的問題。以性別為例,就是過去”重男輕女”的傳統,要走向現在的”性別平等”跟”尊重自我信別認同”。整個腳痛部體系機關現在就是”重汽車輕機車”,就是惡意歧視或剝奪一個族群的權利 !
笑死 停管處一直跳針
沒關係 ~ 我們用行動正捍衛我們自己的權益 ~ 看來漏洞百出的法律也讓自己人站不住腳啊 ~ 真厲害
一堆中央、地方官員、民意代表等等,總是拿著我們的納稅錢瞎搞來危害公民們,看看那精美的西濱死亡機車彎,還拿著民脂民膏出國考察,這幾十年下來,到底考察出什麼正常點的交通政策來? 自以為車種分流分治非常優秀,造成國人交通死亡率居高不下,看著先進國家低我們數倍的交通死亡率,還不思改進,甚至搬出國情不同、都是機車太多的錯這類毫無廉恥的說詞,還要多少犧牲在路上的冤魂才能敲醒或驅逐這些不懂交通平權而尸位素餐的垃圾呢?
辯到他激動了就開始說:阿你們重機想當機車就當機車想當汽車就當汽車,可悲阿
總統候選人不把犯罪集團納粹警總獨創的車種處罰條例戒嚴令廢除,那都不用選了
台灣人直接革命推翻土匪中華民國,納粹警總洗腦非常徹底,已經沒救了,一堆歧視兩輪的中華民國法律
哇 台中才被罵爆後改善 台北果然跟別人不一樣呢
可能還是要找專業律師比較告的動這種”動不了的”
路權比照小客車就為了掩蓋機車
該擁有正常路權的事實
重機想上國道又說是機車
真的很噁心 台灣到現在還無法進步就是因為恐龍法官還有最大害蟲交通部
我是三種交通工具都有的使用者,重機平常停騎樓,開車出門時就停家門口的路邊停車格,回來再移車讓汽車停進去,如果一個汽車格可以停多台重機,我還能享有這麼便利的停車格嗎?
19:58
我會說:對。
因為你們不開放重機停機車格,侵犯了我汽車停車
吃日本料理變日本人


每次看到這類的跳針言論就會覺得大大們很了不起,咱用兩倍速加快轉都會覺得好像要爆血管一樣。
後面明顯是聽懂但硬拗
事實上應該反過來說我是小型車駕駛,問為什麼大型重機體積小為什麼跑來汽車格。
公務員阿~公務員阿~
道路交通懲罰條例凌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然後公司停車場管理辦法凌駕道路交通懲罰
所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只是參考用 ….
路權=停車位
難怪賤民只能用小格子
一個全程在講停車


一個全程在講行駛
行駛比照汽車
請問能上國道了嗎
能問雙北重機族的你們;柯在位時你們不應該要對最重視年輕人意見的市長直球對決嗎?在網路上發這樣的心酸有什麼大用途?我不覺得繼續這樣有何意義?重機族沒有團結力量大的爭取,被差別待遇也是沒辦法的事,退一步說……少數人的權利本就需要有漫長的爭取時程,你們在買重機前不早知道重機的停車問題及所有不平等待遇嗎?不能等到重機權利完全經抗爭清楚後再買嗎?既有利益的汽車族群或行之有年的路權意識,想要改變現狀真的不是如你這樣的方式就能達成!雖然我樂意見到你們的抗爭;卻也帶著看戲的角度玩味著重機族群,一直以“族群”來調侃有意義嗎?跟這些非立法委員可改變的局處人員有啥意義?莫非嘴他們就能出一口氣?搞清楚你們要抗爭的對象是執政當局或立法院,別找這些基層公務員麻煩了好嗎?這樣會讓更多非重機族群笑話你們!別搞錯抗爭或對話的方向~很希望也祝福你們爭取到屬於重機族群的權利


唉…==
既然適用92條,那在停車場發生事故,就會有肇責分屬問題,但實際上大家都知道實際上是怎樣
電話錄音那段我聽得 真的好躁喔
但也確定了一件事,就是現在有一個超大的法律漏洞需要交通部明訂,但是交通部又推給地方,地方再推回交通部,無限循環
台灣的邏輯:
我把我的車子行駛在停車格裡
我騎著我的車停在台一線要去某地方
通常講到大重路權比照小型車 我都只反問一句:那可以上國道嗎?
台北的該出來給他們好看了嗎
一台重機
依照牌色各自表述
依照牌色適用不同路權
依照縣市各自停放
人生好難
決定用什麼交通工具還要想怎麼用….
一台汽車
全圖適用同一標準、停放及路權
台北市停管處 真的可以去死
垃圾到一個極致
或許可以用新頻道做一些機車旅遊的影片,感覺有點太多負能量了,大家都知道現在的政府是垃圾,他們根本也不理人民
要等那些老的死了之後這問題才有機會改善吧= =”
垃圾公務員
就是政府便宜行事 執政者沒有人想改變 媽的
我們繳的稅金
養的是這樣的人喔?
笑死 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 那重機現在可以上國道135號了嗎? 不行就是沒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阿
真的沒有辦法看完這影片……光是聽停管處人員的跳針回答,火氣就上來 了,今天沒有針對停放的規定你就直說嘛,在那拼命跳針是在尛,跟這些人斡旋真是辛苦你了,感謝你的付出
台北市停管處就是垃圾、混蛋
要告來告啦!帶著偏見一直跳針,會唸國字都能當。
年輕的時候繳稅都想說,基本義務
現在繳稅繳的很幹,因為養太多這種智障跟低能,並且毫無邏輯可言⋯⋯
願意跟跳針 公務員耐心溝通 真厲害。
低能!! 你當下該要求他報員代、科室、職位、姓氐,給大家笑笑;
還好意思說(使用大重機)民眾「想當機車就機車,想變汽車就汽車」?!!
以下為前陣子在車群聊天整理:
大型重機,截至此時此刻,在奇葩腳X部的低能規定下:
規費(燃+牌)=汽車
路權在平面=汽車
在高速=機車(禁行)
停車=汽車
駕照=機車(大重)
阿都你們政府官員搞的規定的,通話中說民眾想機就機,想汽就汽?!
不要臉也要有個限度!!呸!
我真的很想嗆那些官員說:
中華民國沒有甚麼交通部
沒有法律沒有規定,那就是違法擴權阿,誰給他的膽子可自己解釋不存的的規定阿
我們在對付的是一群領鐵飯盒的老人
台灣的民意,
就是需要外媒報宣傳…
畸形政府才會懂… 懂得羞恥
如果重機可以合法停機車停車格這些停車場賺什麼錢
規定解釋權在行政方,行駛包含停放;路外泛指所有道路以外。
跟官員講理是沒用的 只有行政訴訟有效
果然是天龍國 鈑金帝國 塞車就是活該
感謝有你出聲,也辛苦你了
上國道就沒有比照汽車了
反正那些人只會說:誰叫你要騎重機? 這種自以為合理實際上卻是靠著多數霸凌歧視的言語
政府怠職 帶頭歧視二輪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重機版的”吃了兩碗粉,只給一碗的錢”
愚民總要前後矛盾,特立獨行,標新立異…來耍白痴;全民共治時代下,不可或缺的公共檢視,讓全國認識客觀事實不可或缺,存在的愈久愈能彰顯臺灣價值,謝謝北市停管處的幫忙。
可以告台北市停管處詐欺
基隆東岸停車場也是這樣搞啊 黃紅牌比照小型車費率 結果使用車格明明比較小
希望以後要請育嬰假的男生,都要比照女性上廁所的規定唷~
《道交安全規則》第112-1-13:「在停車場內或路邊准停車處所停車時,應依規定停放,不得紊亂。」
《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92-6:「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
現在台北市停管處搞不懂的點是「停車」規定不等於行駛或處罰規定,所以如果《道交管理處罰條例》這部「法律」未定義停車的規定,交通部制定《道交安全規則》這部「命令」是無權規範「法律」中沒有定義的東西的。
法律位階都沒有搞清楚還想自己當大法官亂解釋法條侮辱人民智商,我國地方政府官員的素質世界怎麼跟得上?
不只是大型重機,我個人之前在台北市某處上班,騎普重通勤
原本也是買月票,買了好幾個月結果停得進去次數少的可憐
每天早上看著機車剩餘空位0但汽車剩餘空位160以上,到接近下班時間都不見得汽車都停得滿
嚴重規劃失衡反應停管處檢討這種情況
也是打哈哈說買月票就不保證有空位但你可以當天無限進出,但:
1. 都進不去了該如何無限進出
2. 我還有反應這種規劃上的瑕疵卻隻字不提
結果呢? 這路段機車違停嚴重,大量占用人行道停車,然後後來有段時間又加強取締,然後路邊合法停車格從一格塞兩台
變成一格塞三台,大家車刮來刮去,塞不下的繼續擠去別邊違停
過了幾個月我只好停去更遠相對偏僻一點的另一個停車場,每天停好車後再多走15分鐘上班
真的不知道汽車到底有多尊貴,寧願預留這麼多空位給他們也不願意把空位讓給附近更有需求的人用,真的貴為機車王國卻處處刁難機車
辛苦了,本來心情不錯,聽這些跳針式回答,整個火都起來了
辛苦大大跟沒有腦子的官員講話是一件多麼累人又惱人事情
我在以前就覺得重機不就該停機車格內嗎?為甚麼要去停汽車格?這不是詭異又智障嗎?
好,你說台灣機車格停不下,那就重新再畫大一點阿
還是又要說,這是在浪費人力資源、重機人數這麼少幹嘛要為少數人服務,這種沒營養又帶有歧視幹話?
寧可浪費有限的土地空間,也不願花點時間跟人力好好重新規劃
之後再用歧視言語咒罵騎重機的人,真正壞人你們不去罵,人家買重機來騎就被你說成十惡不赦的人。好棒棒呀~
交通部部長王部長,不是在遊行上說會好好面對民眾問題嗎?怎麼你們底下養的鷹犬都這麼智商有問題?態度都這麼傲慢自大?
還是你當初會來遊行是怕自己的黨無法繼續連任,所以跳出來演這齣猴戲?
交通部真的很噁心 要收汽車停車格的錢又不開放汽車停車格的大小
唸書唸到邏輯死亡
只會背法條,背規定,然後耍嘴皮子,這就是我們的英明神武的公務員,我們的稅金都在養這種廢物
所以我看到有機車跟汽車區混合的停車場,我就掃機車一天15元,然後去佔那些四輪大爺的汽車格,真爽欸
行駛之下當然會有所謂的【啟動】跟【停止】狀態,我們行駛不會永遠都是一直【永動】
恩……….所謂中文字,博大精深
明明這些中文字我都寫得出來也會拼音,但有時候,有些人把這些字拚在一起,反而我就看不懂了
92條規範的是車輛【行駛】狀態
要如何在”停止”狀態下”行駛”小型車輛,恩…………..念力開車之類的(?)
看到這種完全本位主義、只考慮自己方便自私自利的謾罵,以後完全支持政府打壓排擠重機來保障汽車跟機車族的權益,這種刁民式溝通怎麼不敢去隨便一個南部縣市錄音罵垃圾試試看?公務員挑軟的罵國家只會越來越來爛
跟那些垃圾公務員打交道真的會氣死
跟你講道理,慢慢和你講,講到這麼激動,就是心裡有愧!
沒後車牌辨識真的超低能
明明汽車也有後車牌辨識系統做好一點正確率明明會更高就是不做好
純心問一件事,請問真的有案例是大型重機停在機車格→被檢舉→吃罰單→申訴→駁回→法院判決→敗訴的嗎?
如果有那就真的有點怪怪的了。
就一群自以為專家的廢物公務員訂出一堆沒用的交通法規,所以台灣交通才會爛成一灘泥,法規有問題就是應該要改,各類型的法律都是如此,但交通法規就是一直在退步,正在侵犯用路的人權
聽到中風進醫院
接電話的都是沒辦法給你們答案也只能按照規定做事的基層人士
有決定權的
平常你接觸不到
就算開會找到人了
也是會說我們再研議
繼續推託
這就是公務體制
忽然覺得我上班的地方有重機可以正常進出而且月費超便宜的私人停車場真的是我上輩子拯救了世界,老天才讓我可以騎車上班。
邏輯死亡,這些公務人員除了坐在辦公室摸魚以外,真的根本不懂現場的使用者體驗,某方面來說真的是外行領導內行…..
還有前面管理費事件根本是詐欺了吧?! 真的沒留收據證明真的會被管理員當盤子坑….
照政府的思惟建議大型重型機車改名叫小型二輪車 然後開放國道我們就心服口服
快中風了
停管處公務員就怠惰瀆職阿
有告那些管理員嗎?
行駛與停放車輛是相同的概念欸
我在停放車輛的時候被撞
怎麼不照道路車禍的方式處理
而是民事賠償
一個法律各自表述ㄟ
反正明年這個垃圾政府要被下架了!這些不適用不專業的垃圾官員通通淘汰掉!
很好奇大大在跟政府相關單位開會或是討論的時候
現場究竟有沒有法律專業人士在場提供法律上的諮詢解釋之類的
每次看到都是一直跳針那些法規的時候真的都很好奇他們到底是怎麼通過公務員法規相關的考試的
比照汽車?所以為什麼我還不能上國道?
哦還沒公告路段十幾年了?笑死
第一、法無明文不為法。
第二、法律禁止“類推”為原則。
這個公務人員真的是笑死人,這個人是白痴嗎?
章萬安出來面對
22:16 比照汽車路權,然後限制東限制西。
呵,台灣交通法規,世界級的笑話。
越講越激動,從頭到尾一直鬼打牆的搬出法規打自己的臉跟砸自己的腳。
笑死。
一直很好奇一件事情,就算今天行政機關怠惰不作為,只要民意代表支持,審預算的時候施壓一下,總是可以促使交通部做改變,又或者由立法委員直接提案修法並且三讀通過,那問題也就直接解決了,可是這些事情都沒有發生,是不是代表連民意代表以及背後的普遍民意其實都沒有真正的認同你們的訴求,才就讓行政機關可以有恃無恐,找各種理由來敷衍卸責呢?
有些警察不懂法律,並不是新鮮事,但公務員也能亂解讀自己業務的法條,是要如何期待你們做好事情。
如果是惡意的偏見,真的不需要亂搬法條騙自己,直接直白的歧視用路人,不要給民眾太多的期待,繼續落後下去。
與其傻傻的亂解讀法條,還不如直接踢皮球回中央。
地方想要搞奇怪的因地制宜,結果責任一來,反推回給中央的法規、命令,也是一種各自解讀呢!
難怪簡單的要汽車、機車,就是分不清楚。
寸土寸金善用空間都不懂
他也不想管 他就用學長訂好的邏輯死亡迴圈 煩到讓人想說算了
媽呀!這個 棺猿 真的只會猿叫而已ㄟ從頭到尾就是「92共識」一樣 92條92條 要是我早就火了 真的不斷跳針吠叫
裝聾作啞賣傻,這就是目前政府面對一切質疑的回答。
交通部認定的大型重機每台都是美式嬉皮車吧,真是無知的可笑
底層邏輯是
我們從來沒有在規劃一件事情的時候有完整的配套設施
事實上就我的經驗
機車停車格的大小
尺寸似乎也沒統一
重機的體積也不一樣
其實如果認真要規劃的話,是有很多配套措施要完成
20:50
笑死
同樣總面積
單一車輛需要面積降低
總停車位增加
跟找車位難易度沒有因果
到底要多變態的體制才能養出這種病態的邏輯….
交通幫從中央到地方都一樣爛!
非常感謝通勤者之歌為重機的路權做努力和申張~~
但重機不單只是停車的問題,重機得必須合理合法的上國道,也能合理合法停在普通機車格,還有可以騎在普通機車道!!!!
台灣有這些對重機扭曲 變質的法規制定,就是那一群自以為是 意識型態 分別心 階級心 輕視心 藐視心很重的人在當政才導致重機路權四不像!!
!
希望未來重機的路權能在火花羅 通勤者之歌 企鵝交通手札 教士還有其它重機網紅 人士 前輩們都能一起來努力做爭取 改革 調整 修正的制度做努力.
讓重機在台灣能有新氣象 減少停車位不足的問題 減少塞車的問題 提高交通流動 ,
甚至希望你們這些對於交通和重機的平等權益的專業和經驗能被未來新政府提拔到交通部 公路局 高公局擔任相關要職,一起改善台灣交通和停車的問題做出解決方案和政策實施.
我知道有人會覺得可笑,但我覺得現在腐敗的官員不只是更可笑還很可惡!!!
物競天擇, 弱肉強食!!!台灣官員的能力不足 專業不佳 經驗缺乏又不肯上進 進取,
只會複製 貼上, 去國外又只會吃喝玩樂… 哪裡是見學 見習的!!!!
無法進化 強化 優化 最佳化只有被淘汰!!這是自然法則和自然定律!!!
懶惰 懈怠只有被淘汰~~沒別的路僅此這條!!
有怎麼樣的政府和官,國家的型態和文化就是那個樣!!!
垃圾的政府和官,自然就國家就是落後 第三世界的垃圾國家!!!!
垃圾的觀念 存心是因, 行為 態度 實施造就 成就垃圾的國家是果,因果啊!!!!!
貪小便宜的百姓成就貪得無厭的官和政客,使國家破產敗亡,也是報應~~
我今天出門騎車 欸 變機車族,明天出門開車 欸 變汽車族,後天想要輕鬆一點 我坐公車 欸 又變公車族
那我是什麼 三姓家奴嗎 載具自助餐吃好吃滿是吧 好處全拿 唉呀 我怎麼可以這麼壞
說族群論的 記得出門只能用同一種交通工具 只要換別的車種就是背叛喔 你讓你的同胞情何以堪 他們明明那麼的信任你 結果你卻投向其他人的懷抱 真賤啊 叛國賊估計都沒你這麼不要臉吧
一下要跟汽車搶國道又要跟機車搶車位,還要重機博愛座改強制,什麼好處都要欸
阿不是阿 如果是比照行駛處罰規定 那沒繫安全帶 要不要開罰 比照小型車 那不戴安全帽可不可以
公務員就是公務員欸 考上之後就不動腦了嗎 比照汽車的話高速公路上不去你要負責嗎
很多停車場不接受大型重機 覺得浪費位子 奇怪了 大型兩輪收費跟四輪錢不都一樣==
講的好像大重停汽車格一次收費20元一樣
浪費人民納稅錢養一堆廢物
公務員就是干我屁事~ 我隨便做錢一樣領!! 就是這樣。
22:14 路權比照汽車,就依照汽車的規定去做辦理 (那高速公路也應當開放行駛) 23:14 不能說今天對他有利就比照汽車(所以”車道分割”還是要做的),對他不利就比照機車。(雖然鐵包肉比較危險,但也不能”對他不利就比照機車”,所以真應該要上高速公路的)
講一個 :
在桃園某停車場管理過, 有發現停車場系統很好動手腳, 也在管理期間, 發現有太多人可以觸碰系統資料, 密碼形同虛設, 期間也有不少客戶來反映一些繳費與實際固定車位問題。
後來我嘗試一一處理到定位並且回報以後, 我就被停止管理該系統, 我也決然離開該工作, 檔到某些人的財路了 XD
跳針和太極的典範
不愧是公務員
反正我們交通部 為了電動汽車 還要求私有停車場必須設立充電車位 不設立不給營業 反觀更早出現的大型重機
總歸一句,找地方政府、基層官員吵這件事,完全沒有意義!
源頭就是無法可管、無規可循,只是小規模、小眾吵鬧,中央政府完全不痛不癢,要集結更多民眾支持跟聲音,拍桌讓官員知道我們的怒吼。
優先車位真的很搞笑欸…電動車也是為什麼就不能強制= =”怎麼想都不合理!!!
跟這種憋三溝通你沒有飆三字經真的修養很好…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只管得到「道路」,管不到「路外」啊。
公務員堅持依法行政的態度是對的,應該鼓勵;但用錯法條還堅持自己依法,這專業素養實在…。
支持 很ˇ多公務員已經中毒,只想好好過,根本不想解決問題
為什麼繳稅養的公務人員, 是這種表現? 還有說謊說看過監視器的?
台灣交通規劃,從人行道散漫劃設到二輪歧視,一個都沒有少
公務人員的想法很簡單那就是….出了事你負責嗎?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8個字又ㄧ次安全下庒,下次出包繼續不好意思。停管處表示:我不想為這件事負責,能推就推
我也都停公立地下停車場 , 2個月4000塊 , 重機位沒有的時候可以停汽車格 !
可是塞車入場時只要是汽車的前牌照讀取一啟動 , 基本上重機後牌照讀取幾乎不動 ;
只有沒人排隊才會有讀個5秒開閘門 (汽車大概讀一秒就開) , 還常常讀到我後車的前車牌 !!~
停車場人員都很客氣也會幫忙 , 但是硬體設施的不友善我想他們也莫可奈何吧!!~
辛苦了
原來還有這麼多問題啊….
我早早就是屬於放棄使用公有停車場的
不外乎幾點
1. 價格
2. 進出閘門極為麻煩
3. 大多一樣要跟著容易爆滿的汽車一起排隊進場(我神經病啊)
總之 我持有大型重機已經七年
現在我還是擁有兩台大型重機,三年多
但我極少去停公有停車場
私人停車場的有些正常許多的,有一些可以選。
而公有問題一堆,我幹麻花錢自己找罪受。
影片我看不完
停他跳針跳到快中風
單台灣以建汽車停車場而建時,已經看不起騎機車的,因為他們告訴你們,騎二輪的不配有停車場
台灣現在的交通環境認真要說,
除非是哪一位總統願意大澈大悟願意把交通整個砍掉重練從3E做起,
不然要實現交通平權,幾乎是不可能,
從擅長操作鬥爭的政治垃圾把交通劃分為汽車與機車開始,
再到法規沒有明訂就由承辦人自我解讀,
(在交通議題至少因為交通鬥爭的環境口徑一致,健保申報費用規定一堆不同承辦人就不一樣申報方式的荒謬事)
層層疊疊下來築成了比柏林圍牆還難推倒的高牆
看了影片之後突然發覺,當時會去要求停汽車格的原因不外乎是歧視
(你們這些重機族群花這麼多錢買重機太奢侈了,口袋這麼深,停車還能停機車格收費這麼低,太便宜你們了,限制你們去停比較貴的汽車格,爽啦)
明天出來挺
聽完她講的那堆幹話之後
本質問題還是”重機比照小型車”那句話 還有上級機關沒有對下層做正確宣導 法條使人混亂
假設停管處公務員沒惡意 我今天上班累個半死誰會為了3%的使用者
去鑽研去問上層那個新法條是哪層意思 甚至去突破大型重機就不是汽車的思考誤區
大家都是混個薪水 講得難聽點停管處員工也不是多難當 怎麼可能多有教育素養
我認為交通部還是要負最大的責任
根本說謊,10:24秒收據顯示電腦出單是10月31。懂電腦的應該都知道,機器設定時間多少出來就是多少。
不可能設定是9月30號出表是10月31號。電腦就0、1。不會設0跳1。停管處說謊
聽對話讓我腦充血,拳頭也硬了
媽的公務員真的都是邏輯死亡跟會踢皮球才能升官ㄟ,錄音聽了10分鐘就火到想揍人了。到底聽不聽得懂人話?
邏輯者之歌
樓主的反社會人格越來越嚴重了
講白了,我他娘的重機我停自家買的汽車車位會比你們這些便宜?整天在那裡說我們騎士權利自助餐,怎不說說你們這些部門才是法條自助餐?整天說騎士想權利又不想復出該有的義務,是你們政府部門想要稅收卻又不想實行該有的專業態度吧?
可能真的只能先向地方政府施壓了
中央單位風向定調後,開什麼會都只是找人背書簽名了事
聽個錄音想砸螢幕正常嗎?
我做好被刪留言的準備來回一下通勤者之歌
先說結論,我覺得你只是用自以為最懂交通的心態在找公務人員的碴
公務員所引用的條文,對,不明確也不適用,但就問一句,你說「哪條規定規範大型重機不能停機車停車格?」,但又有哪條法律規定「大型重機可以停機車停車格?」
你的說法是「沒關規定不行,那為甚麼我不能停?」,但對方的立場是「沒人說可以,那為甚麼我可以允許?」
現在就是沒有明確的條文和共識,公務人員不能因為個人認知而隨意禁止民眾的權力行使,但難道他可以因為認同你的觀點所以去開放民眾行使權利嗎?
誰要負責?
如果被主管機關或是民意代表究責,誰要負責?
如果真的有甚麼意外或是糾紛鬧上新聞,誰要負責?
你嗎?
他所說的法律條文引用你無法認同,但我卻完全可以理解。
因為她也沒有其他更加明確的規範和依據。
你覺得她不可以用不存在的條文禁止你。
但他也不知道能用哪條條文保障你的權益。
你希望對方換為思考,卻完全沒有思考對方的立場,聽到後面我覺得在跳針的是你。
你該去質問的是立委,民代這些有能力去明定條文的人,而不是找一個沒辦法改變規則的人然後說他逃避不負責。
過去我看你的影片,了解台灣確實在路權上有很多必須改進的地方,但這支影片我只覺得你已經是偏激了。
做高自己、高舉權益的大旗對對方做人身攻擊,出言惡毒。
不管你做得事情是不是對的,我只想提醒你不要忘記目的和手段。
謝謝你為台灣路權的努力,但我還是會把我這一個小小的訂閱收回去,我沒辦法支持一個暴民。
希望未來的哪一天回來這個頻道,可以看見當初那個讓我開始關心台灣路權的通勤者之歌。
最討厭的是. 很多人都只會自故自講自己想講的, 根本不會去聽對方的訴求
始作俑者 亂七八糟的交通部
既然大重規則比照汽車 那憑什麼不讓上國道?
他真的很嚴重餒…
太厲害了通勤者之歌,被這種人的邏輯轟炸那麼久還能保持冷靜
吃日本料理 變成日本人 那句 我笑到爆
重點是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適用於道路,是否準用於停車場?而不是爭論於行駛跟停車的差異
廢物單位一群米蟲 可悲 這些人領納稅錢根本噁心
光看影片我就快吐血= = 真不敢想像當事人經歷過的事
為表支持,你的影片廣告一律看完。
辛苦你了,實在謝謝
所以比照汽車行駛跟處罰…那上高速公路就變成不能行駛?不是比照”小型車”嗎….?
我覺得….每次官方派出來的就是毫無決策能力的人,他除了照”規定”並且拼命解釋”規定”之外,完全沒有任何用處….
好煩喔
就吧公有停車場的位子都停滿就好了
反正錢繳汽車的就好了
反正每天停滿
吧問題丟給開車的人就好了
讓開車的人去跟政府吵架就好了
不要怎麼累
就按照體積停車,是有甚麼問題,智障公務人員?
聽到一半火都起來…有些公務人員被人看不起是自找的
我自己機車騎25年
完全不支持待轉大富翁
他們用這種覺青式的煽動手段來討論交通管制問題
根本很噁心
– 台北市政府 交通局 林姓科長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這尸位素餐的組織根本應該廢除。
機車停車格劃的稍微寬一點方便人牽車,結果一堆智障硬要插進來停(甚至移別人的車),劃的小一點 很難牽車。
我覺得啊,有些法規定的很奇怪,但有些民眾是更奇葩。 活在台灣20多年還是很問號,各方規定又不一樣各說各話,跟一個台灣各自表述一樣, 然後有事時就互相推責任。
可是基層人員真的很雖小,規定都是上面定的,有事就是基層出來扛。
阿不能依照大重車駕駛自由申辦停車格種類嗎?怕太大台的話可以丈量阿,又不會花多少時間….停車場畫一個標準大小機車格位,停的下就能申請機車格位,其他太大台的再去申請汽車格,至少這樣子就能省掉很多空間了吧….是實務上會有什麼問題嗎?讓你們重機駕駛少繳錢不甘心、怕其他汽機車駕駛暴怒,還是單純傻不隆冬說是規定(還不論是行使或是駐停狀態)?
沒有明文規定,去爭取一個規則,不如每到選舉就選一位真正為人民服務候選人,而不是意識形態損害人民權益騙子、鬥嘴鼓只是在讓廢自己的寶貴時間,訴求的對向不對吧⋯⋯。
禮拜四下班時間64上汽車塞車,我還是看到重機一樣走中線鑽車,這種事情每天上下班都會看到,重機也沒有排隊哦
從大學到工作看政府處理重機問題,從頭到尾就是不斷跳針跳針,完全就是不想改,演給立委民眾看得
可悲公務員官員都是這腦袋,交通才沒辦法好。
絕對挺你
亡國才帶領的交通部就是垃圾部,不服來辯
非常感謝通勤者老大 謝謝你的付出與努力

聽到這位公務員講話我非常懷疑他是不是市長親屬,講話速度一流,跳針一流,自嗨自爽,殊不知旁人都在看笑話
3:22 大型重機專用位是汽車停不下的畸零地=》你太小看厚臉皮的台人了,南港世貿公園地下停車場的那格大重格還真看過四輪大爺把管理員用來防呆的交通錐搬開把自己塞進去
我家附近原本有路邊停車格畫設大型重型機車停車格,後來被取消了,像很多有管理員的地下停車場社區大樓禁止大型重型機車停社區大樓地下停車場自己買的汽車停車格,大型重型機車,部分公有和私有停車場是禁止大型重型機車進入停車場汽車停車格,甚至公有和私有停車場出入口有禁止大型重型機車進入停車場標誌
行駛=停放
移動=停下
那就是法條擴充解釋阿,哪一個公務人物權力那麼大可以擴充解釋
可以革職了拉…可悲
這些地方停管處承辦智商都沒70,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範的是「道路」,民眾在問的是「路外」公有停車場,都寫是「路外」了,就不屬於道路範圍,還一直拿「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出來當作強制重機停汽車格的依據,是在張飛打岳飛喔?
有夠可憐 邏輯有夠差的公務員
自己最討厭就是沒後車牌辨識,太麻煩才不想去停。
說真的不能懂 為何就不能坦誠政策有疏失ㄋ
公務員如果找不到法源他就會找一個他主觀認定的”其他”相關法源來認定,再來作為他行政作為的依據,所以他一定會極力地為自己的行政作為來辯護,跟他吵只是浪費時間.再來中央對法規有解釋權,建議函詢中央來解釋相關法令來證明他們的行政作為是錯的,再來大重機只會越來越多,不管是地方還中央最後終究還是要解決大重機遇到的種種問題.
公務員真的是……不知道怎麼形容了
我們上班跟大樓都是比照政府單位
重機只能停汽車格
本篇重點 吃日本料理就變成日本人
生魚片好吃
機關 : 謝謝您的寶貴意見,我們會盡快處裡。 (把意見丟進垃圾桶
這才是我們優良的公務機關與人員
各種 忽悠、各種 敷衍、各種 打馬虎
侮辱公署罪雖說廢除
但是從最近的新聞你會看到他們還可以用「妨害名譽罪」告你喔
再不濟用社違法給你套上個「引發社會大眾恐慌」讓你疲於奔命
不可不慎XD
根本對牛彈琴

現在台北市沒有大人管了,台北市長 是來佔位置的,以便將來 可以進階選總統而已…! 所以大家還認為會修正.改變嗎…!?
21:00
看來他們要讓全台北重擊停進去就知道他在說三小
23:00
身為大馬人,我聽不懂什麼叫做“雖然法規上只寫行駛跟相關處罰而沒寫停車規定,但是總之停車格要跟行駛一樣就對了”。這是在講三小?不接受國情不同,這個單純是邏輯錯亂的人。
27:02
沒錯,但是你現在在說明的都是沒有被立法院寫進92條裡面的耶,你要不要看看它上面有提到『停放』這兩個字??
27:10
你要不要聽聽幾分鐘前的你說什麼?你說的都是法律上沒有規定到的東西耶??
吵法規啊,你每次回嘴都要找出法條逐一嘴回去,讓對方知道你對法規的滾瓜爛熟程度在他之上,他才會聽你的建議,18:00後其實該行政人員口氣很明白,聽你並沒有逐一把法條抓出來講就把你當法律白癡在教育你,並不打算聽你的任何建議。
例如說:你說大型重機比照第幾條與第幾條的小型汽車規定與懲處比照辦理,但是汽車規定是在第XX條,而該法條並沒說引用該第XX法條,所以你的依法行政並不成立反倒有可能目前執行公務皆為違法
我看很久才聽懂他的意思…他意思行駛與處罰就包含所有,說個笑話,那國道?
我記得小時候上公民課不是有說什麼法律法規如果沒有明確定義,那就不算數(?
有這種公務員真的是國人的大不幸,只會背法條不會處理問題,你提出問題他不斷地背一條不相關的法條,真的是kln 。
感覺這電一電應該是能跟台中一樣會改嗎
感覺北部應該很難
能拖就拖,能騙就騙最後….被抓包了……。停管處外包的廠商問題。我比較相信正式的公務員。委外的還是有些問題。
每次聽這些跳針局處的回應真的一肚子火,希望通哥及葉委員還有所有支持道路平權的夥伴都能堅持下去,推翻這些迂腐宦官
無情的跳針機器
聽得出來公務員只想維持現狀
所以才扯一堆87邏輯來唬你
因為改了之後有問題有陳情有抗議
上面偉大的主官們要負責 弄不好要被調職要吃考績丙
最大的問題就是上面的主官不想扛責任
台灣面積就夠小了,還不用面積區分,真的腦包
我覺得很奇妙的是、明明汙辱公署罪已經被廢除,為什麼說警察是合法的流氓之類的話就會被辦妨礙公務?
這樣子到底哪裡妨礙公務了?
公務人員講話的方式 跟警察 監理站人員 差不多 聽不下去 只想一拳貓下去
只能下架民進黨 下架國民黨 希望可以有所改變 太悲哀了
所以吃日本料理真的會變日本人嗎?
這些官真的可以包一包回家了 國家有這些人根本不會進步
我先說我給所有持續在為台灣交通奮鬥的人一個respect,後面整個對話真的聽得我頭好痛既生氣又無奈,政府產生的兩個對立族群彷彿說著不同的語言一般永遠沒辦法互相了解對方所想表達的話語,後半段整個在鬼打牆,聽著覺得他們笨到一個不行既不想改善也不想溝通只信奉著政府所訂定的爛規則,這又和他們討厭對岸被洗腦的民眾有何不同.完全可以想像他在過電話後只會覺得又一個低能重機族跑來跟我吵這些,只想要又當汽車又當機車享用他們的便利,每當看到這種扎入深根的思維一次次的讓我對台灣的交通感到無力…我支持台灣的交通改革但喜歡騎車的我依舊選擇了到日本生活,也給我的孩子一個安全的未來,給所有持續在為台灣交通奮鬥的人一個respect
我可能會問這個承辦人,請問在公有停車場,發生事故,請問也適用道交條例跟道安規則嗎?
我好想知道他會怎麼回
8/15通話紀錄到後面真的聽不下去
他就只是一直在跳針啊
老是講比照汽車,那高速公路又不能走!!
公務人員,笑死~
明天就讓大家知道”大重機”實際比例有多少 ^ ^
看大大的影片真的越看越生氣
氣的也不是針對大大 而是對於這些所謂「公務員」無比低能的思考邏輯
更氣的是,我他媽一人一票,票票等值,我的選票居然跟這些低能等值……
要告來告~
身為一個「正常」的用路人
真的是很感謝你們的發聲…
那些公務員…就是覺得自己鐵飯碗,所以就是一輩子打算當懶豬什麼都不做當不沾鍋一路到退休啊…
台灣的悲哀…
行政程序第六條 這樣不能提告嗎? 不然這個程序是設假的嗎?
反正 這政府沒腦不是第一天了 想要幫他矯正還會說我沒病那種= =
裝睡的人叫不醒!只能說不用跟他生氣動肝火
他們喜歡鬼打牆就陪他們鬼打牆
他講他們的,我們講我們的
我沒騎重機,但聽公務人員的跳針說法真的會瘋掉,不懂又一直硬凹。
腦殘公務員,聽他講話真的腦細胞死光
雖然是指定決策的承辦人員,但是聽完就是這個公務員還不夠大咖,不敢獨斷做決定。
他的認定就是處罰條例大重=汽車,所以其他規定都比照辦理。
想要停機車格請交通部發文寫明白,全台統一”大型重型機車可停放於一般機車停車格”。
白癡國考精英 法規規定甚麼都聽不懂
台灣的公務員都是這種貨色 難怪台灣交通設施硬體做得這麼爛 因為規劃一直到管理的人都是一群弱智阿 ㄏㄏ
我覺得應該就直接問出
他們的停管辦法是不是依照
那些道交條例來設
整段聽起來他們就是這樣搞
所以確定他這樣說就好了
直接拿去給議員去質詢台北市政府可能還比較快
停管處腦子就是只容得下重機=汽車這個聲音,其他邏輯死亡的概念他們無法理解
看到後面只想跟這個停管處的人說一聲 在那叫甚麼!!!
兇!愛了.
看台北市停管處google map評論滿滿的1星,其實不意外裡面都是什麼樣的咖小
聽到腦充血了 血壓太高我先關掉了
每次這種類似議題都有朋友跟我說
“你現在人在美國 都知道美國的行政效率更糟糕吧 有什麼好抱怨的呢”
兄弟阿 美國根本從一開始就不會有這種問題 媽的智障
你就問牠警察可不可以在停車場裡用道交法開單不就得了? 連執法不能那依照個屁的道交法來處理? 牠停車場是道路是嗎?
公有停車場畸零地畫重機專用車格其實是一個車友議員提出的,其實是立意良善,只是最後停車場都畫個一兩格了事根本應付。
這些公務員領著納稅人錢卻對納稅人如此傲慢看了就肚爛。
根本就是鬼打牆的回覆…用錯誤的邏輯來喜你的腦…
真的很難看 你去跟一個負責人找麻煩 不如花時間去立委辦公室靜坐吧 根本猴子吵鬧
感謝你代替大家去爭取公平正義
好可憐 邏輯死亡的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
停管處的公務員到底在弱智什麼的?
屍位素餐
停管處的承辦員智商真可悲
“比照汽車”就問他高速公路為何不給大型重機行駛
算了吧,也不是第一天才知道腳痛部從上到下都那樣了,別期待他們改變什麼啦,台灣最不需要的部門就是他們了
我香港人


覺得台灣政府是故意與人民為敵
總之就是不能讓你活得好
總是會有一堆不合理的事情
政府部門各種不管各種推卸責任
道路規劃跟屎一樣
學日本但又不是全部一樣 變到四不像
機車搞個甚麼鬼白牌黃牌紅牌
根本沒意義
應該說!台灣的「交通部」裡面的官員都是垃圾
其實停放問題!就是交通部懶得管理!就直接「大型重機比照汽車」來規範!所以不會管你行駛還是停放
!跟這些腦袋不會轉的官員!只會越說越氣
只講一件事,一直跳針交通道路規則,停車場根本不適用,要不然你在停車場發生擦撞,你叫警察來處理看看,看警察怎麼說,是不適用交通道路規則

⋯⋯
停車場非道路,不適用交通道路規則,只能依「民法」提出告訴
你應該要用遊覽車跟小型車路權一樣 那小型車也可以停大客車格來說 顆顆
公務員的素質真的爛只會跳針不會用腦思考,難怪台灣交通這麼爛,就跟在家看到蟑螂,其實家裡的其他地方應該都有蟑螂出沒意思一樣,整個公務體系都是屎
還不就是想說這樣可以多收錢,只會想A錢,我今天停路邊後廂被煙蒂燙傷還被類似鑰匙刮傷,我還在想要不要報警還是算了就單純的祝福兇手出門被車撞死生兒子沒屁眼,大家覺得呢?
謝謝!
笑死,路權比照汽車,那依汽車規定不就可以上國道,有夠雙標,停車就汽車,國道就變成機車,這邏輯可以
92條跳針跳到我都快背起來了,這樣子的做事方式根本典型公務人員最佳典範,當然不是所有公務員都是這樣子,感覺他也是想解惑還是幫忙,結果根本幫不上,公文系統也不會查一下,或問相關同事,直接回沒有收到???這個被陳情投訴大概就是扣考績,會被上層釘
通勤者之歌加油
好感動
謝謝你
吃日本料理變日本人,這有好笑wwww
聽他們講一堆沒有邏輯的話好累
像是在跟機器人講話一樣,他講生成他的文本才不管你途中輸入什麼。
台北市停管處原來只有AI客服
萬安城市也不行了嗎
依照道路不安全法規來看,目前不只停車,還有一堆奇奇怪怪,符合6、70年代時的道路設計及規定
而推動一條新法規或修法,除了一般民眾多次向政府開數十次會,還需要一堆聯署阿、媒體推動才會驅使政府執行修法
在停車場的系統問題時,系統設定基本都是不可能改變的,除非工作人員可以修改到系統的源代碼框架,這聽起來已經是完全在瞎掰。
我們在與政府討論問題,提出修法時,除了以上政府怠惰之外,感覺上修法路上也是很長遠。 公民實際上很難閱聽到法律相關議題
心寒啊
或許可以打1999試試,反正一人一通電話打進去寫一下你的訴求,煩死停管處,看起來停管處感覺整體也是閒閒的。最後再找李明賢議員、洪孟楷委員,發最速件把那個接電話的跳針仔抓來交通部開會,開會通知單記得補一句”請適階長官出席”。如果這件事處理不好,請李四川建議蔣萬安拿停管處處長開刀,反正我也知道臺北市很多處長、局長都是柯P時代留下來的,不肅清一下安插自己的人馬蔣萬安也沒辦法做事。
而且就我所知,臺北市裡面本身就很多黑官,所謂黑官根本不是參加公務員考試進去臺北市政府單位上班的,早期很多工程處裡面缺人,公務員都是由約聘雇做一做轉正職的(現在沒有約聘轉正這回事了),轉正職後慢慢爬到現在那個有權力的位子(黑官年紀約莫都落在50~65歲之間),所以法條什麼的根本就沒受過國家考試的洗禮,胡亂解釋一通。當然,也是有很多沒經過考試進去當基層主管的公務員,比考試進來的公務員幹得還認真。
錄音檔真的會聽到血壓飆升,口口聲聲說自己依法行政結果從頭到尾都在依自己想出來的法,這些僵化的規定和各種帶歧視偏見的官僚就是讓台灣一直原地踏步的原因
怎麼有這種跳針承辦人,該換人換個腦袋再來執行決策
我覺得這個鍋主要還是得讓中央背。中央既然有這樣的解釋,就要向地方說明清楚。而不是凡事丟給地方去自己發揮,連解釋法條的方式也能因地制宜。
我覺得大廠可以多開發點體型像str 、tigra 、gts的黃牌車種,差不多等個5-10年就有機會撼動現有畸形的規定了
對重機的歧見已經是不理性大於專業,交通部的官員根本沒有相關的專業,那些人只有2個不會,就是這個也不會,那個也不會,這些人不用再做溝通,交通部那些官員的腦袋是沒辦法用交通的角度來思考,說太多他們的腦袋會打結,重機族只能用行動來證明。
明年用選票來把這個政黨換了,換個黨試看看,這個執政黨已經不行了。
感覺下次大富翁可以辦在公有停車場欸
這樣感覺好嗨
垃圾公務員通通就是一群等著領錢的老人
私想通通都還存在50年前是不是
好停管處都說要比照汽車了,停管處廢官員們記得幫忙爭取包含上高速公路的權益唷
良心建議對公務機關最好是要求用回函方式,函這個東西是白紙黑字的,函會層層上呈到可以決定的長官那做決行才會發出去,所以用電話真的是浪費彼此時間.
停車的時候 重機路權=汽車 就要放汽車格
上國道的時候 重機那麼危險 不能上國道 這時候路權又不一樣了
果然全國的“公務人員”全都一個樣
素質怪怪的人民,選舉怪怪的官員,修訂怪怪的法律,呆丸價值大加油
簡單的題目能搞到非常複雜也只有台灣政府
公務員素質是一回事 自己在影片口氣差到讓人有夠不舒服……
有些地方還挑語病喔???
三、路外停車場:指在道路之路面外,以平面式、立體式、機械式或塔臺式等所設,供停放車輛之場所。非屬道路所以不適用道路管理處罰條例 這管理處根本亂引用法條
感謝爭取停車權益!
聽的真的很火大,這些官⋯
就是這些人讓我不敢入手大重
停個車真的好麻煩
自己家也沒停車位
想去停公有的也不行
到時候真的被告,現在連綠蛋拍照都會被農業部報警用毀謗名譽了 這個政府的現實面 XD
翻譯:有本事去修法不會?在那叫什麼?
所以他意思停車場視同道路?可以檢舉四輪在停車場轉彎、停車沒打方向燈…等?
我不是當事人,我都快聽到瘋了
感謝你的辛苦,為251cc以上的機車用路人發聲
關鍵字:停車場法。
路外停車場北市只訂了費率的自治條例,沒有訂管理的自治條例,偷懶的北市公務員於是乎比照再比照,有樣學樣交通部把大重機行駛規定比照小型汽車,停工處就比照中央對於大重機的路權規定把停放路外的規定也給比照小型汽車了,什麼循前例,什麼比照,都是行政怠惰的結果,最後就是市民買單~
他一直跳針92條,那騎重機可以不戴安全帽嗎?沒繫安全帶要被罰嗎?
邏輯死亡笑死
你帥爆了…全力支持!
辛苦了
要跟邏輯死亡的人講這麼久
真的超吐血
停車管理辦法,是市政府的職權,那……2019-2022年,誰當台北市長?
2023年的現在,是誰當台北市長?過去的就過去了,現在開始十一起義
重機族的權利自己爭取,那就看現在的市長願不願意著手改善,如果還是故我。
那下一任的台北市長,誰主動提出交通平權(不只重機,包含整體交通全部去除汽車本位)
就優先投誰。
通哥你真的很厲害ㄝ,停管處他的邏輯跳針跳得這麼奇怪,你居然還能這麼沈得住氣,是我早就跟他開罵了
晚場停車大富翁 應該停在 石碇服務區 讓從花蓮宜蘭連假玩完回來的 沒車位可停 沒廁所可上才好玩
五股立體停車場 全台灣不能參考一下嗎?
每次都說要比照汽車,所以到底什麼時候能上高速公路嘛?
講白了就是不想擔責任~畢竟上面很多人覺得重機就是一堆麻煩,而且顧及選票不會為了少數人的利益,但又會特別放大檢視,還是用行動發起才是最有效的方法吧,講道理他們都懂,但不允許他們用正常的邏輯思考跟回答
一直說比照小型車行駛及處罰…那怎麼不說說國道的問題
您真的有耐心!
這個公務員講話跟大多數公務員講話一模一樣,
如果是我早就三字經、五字經、七字經….都送給他了!
我想說一句日劇半澤直樹的台詞很適合形容交通部 [ 就是因為你們這些沒常識的公務員 這個國家才不行的 ] 連停車問題都無法解決的”無能”政府 究竟能為人民做到什麼….辛苦了 通勤者大哥 還能跟他們那些O物對話 我聽他們跳針回答都拳頭硬了….
路外設的停車場 以我嘉義來講
大重現在嘉義真的除了路邊的車格。
機車格不能停
原本能停的 停車場幾乎都改成前車牌辨識。 跟本想停也不能停
嘉義火車站最近的城市車旅 汽車的停車場開放大重能停的 但是進去居然還是前車牌辨識 還要按按人工按鈕來告知對講機的人員車牌號碼進出停車場
上樑不正下樑歪呀…
看了感覺真可憐 瘋狂跳針
就說了92條沒規範停放還是一直重複講
要比照汽車 那國道能上了嗎?
完了我聽到準用的味道
看完真的蠻憤怒
太噁心了
這些人
這感覺可以提告!
一直跳針大型重機比照小型車行駛….那國道可以上了…
不好意思我這篇看不完,我沒辦法看你跟一個智障講電話
我上次去家樂福也是騎xmax也不行說什麼叫我跟機車道走
看完真的覺得很好笑
美麗的鬼島臺灣
我到底繳稅養這些人銃三小,除了跳針跟互踢皮球倒底還會幹甚麼?
最簡單的解決方法就是用選票決定
政府就是詐騙集團,合法犯罪集團
台灣官員就是騙自己再騙別人才能偷人民的錢!
他媽以為台灣人是智障
大概要等到重機使用者 多到會影響選票的時候 才有可能改吧
無奈
依照這公務員的邏輯 所以重機應該比照汽車路權行駛所有高速公路
感謝你為台灣交通持續地付出,真的很感動!!
說個笑話,交通部連對使用特定載具的國民的生命安全都不在乎,甚至主動立法規定去限制及系統性的剝奪國民應有的正常權利,要他們去在乎相較之下更無足輕重的停車問題,好像有點太看得起他們了
腦死
放在其他法律完善法治清廉的國家,早有人/組織提告政府索償了
笑死,大型重機要不要繫安全帶,不是要比照嗎
辛苦了,跟XX講電話真的很累。
都路外了還在用道交法 那停車場進車位沒打燈是不是也要開罰單
警總接管絞痛部50年以上餘毒仍然還有一大堆 我建議全部就地物理處理掉
黨國餘毒 遺臭萬年 我就一句話
噁心!
如果真的把黃牌紅牌停進機車位,再讓他們說具體違反哪條規定,然後看著他們跳針,把跳針的錄影拿去交通部呢
所以照那位先生的邏輯來說,重機是不是可以直接上國道了


不是說全部但某些老公務員真的是無敵的…..
公務員訓練中心是不要先學過自己講自己的然後完全不管民眾想要講甚麼的訓練阿
之前去三重某重劃區看預售屋,詢問到未來重機停放規則時,代銷小姐直接回我說這裡購買的顧客水準比較高,所以大家都開車通勤。
我聽完直接走人。雖然代銷不代表未來管委會,但一聽就賭藍
喔他說歡迎喔,那他快來看,他可以看看他腦袋有多漿糊。道交條例是規範道路,停車場不是道路好嗎,然後沒規定法律就援引?援你媽啦,那只是你們擅自作為好嗎?還真當自己依法行政,依心中的法膩,超北七
佩服通勤者大大,跟台北市停管處的人鬼打牆那麼久不會爆氣,像我就不行 我沒辦法跟邏輯不通的人對話
難怪這支影片這麼長,有接近一半的時間在跟法盲理盲鬼打牆,只是想好好停個車還真困難。
公務員是可以這樣嘴民眾的嗎?
這還是公務員?
比照汽車?那高速公路有比照汽車行駛權利嗎?一直比照小型汽車?來搞笑的
所以他的意思是收停車費=處罰
有趣的邏輯
快氣死,這種觀念衝突有夠像台灣人再跟小粉紅吵架
最後一句要告來告
真是帥死我了
永遠支持通勤者之歌
用路人的正義之聲

加油
真佩服你的耐性。
幹跟這種一直跳針的行政人員講話 真的會一肚子火欸 一直跳針92條 啊這條就是行駛而已 沒有停車 一直叫一直叫
老話一句 比照小型車 那 上國道呢?
一堆官員都用自己認為自己猜想,就像十字路口改行人專用時相,就一堆官員自己認為這樣車輛要停等紅燈更久,實際上呢?綠燈99秒,左右轉車就要99秒隨時擔心行人要過,要隨時走走停停先讓行人過,萬一99秒一直有行人陸續要過,車輛一台都轉不過去,萬一車道不足,也擋到直行車,大家都別動,就不會分大小路口,依時間依人流來彈性改行人專用時相嗎?只會搞一個罰罰罰,行人最大,一刀切,造成行車地獄,還有硬性規定待轉,結果不管什麼路口都要待轉,有的待轉格根本停不了超過一台機車,而且很多待轉格前劃一個槽化線,怎麼停進小小待轉格,一堆規劃跟制度有問題,死不承認,永遠都駕駛的問題,都行人的問題
講白的這就是交通部變相超收人民的費用
工作地方 機車停車位三個月 1500 然後可以停重機 還為了我的重機停售前後的機車格 不加價
住家社區 機車停車位12個月 1200 然後只要停得進去也能停重機
我真的是上輩子燒好香拯救全宇宙🥹
公務人員就是擺爛爽領薪水就好啦,管你怎麼抗爭靠北靠母,他又不痛不癢
當有人在說話時 卻有人一直在插嘴 就可以知道詞窮在強詞奪理了(不過野有意外就是聽不懂人話)
重機路權比照汽車所以停放也比照汽車。 原來重機已經可以上國道了嗎?
台北市停管處+交通局就是欠人電
完全轉不過來 (不知道是不想轉還是不能轉)
一直重複遵照92條,但92條裡面就沒有停車相關的規定
最後通先生提到停車場法才醒悟說:停車法沒規定那應該要規定並絕對配合XD
說不定底下的人一直被上面洗腦說要遵照92條巴拉巴拉什麼的
導致完全忘記還有停車場法這跟他們比較有關的法條或其他可以去研究或發展
來保障用路人的權益。
很顯然地,公務員最想的改變就是,不想改變
真的是鬼打牆
行駛跟停放是不同的
一直在那邊跳針
公務員技能:大聲跳針
給通哥的一段話:
首先感謝您在此議題上所花費的時間心力,接著指責您:邏輯死亡很讓人難受對吧!但聽邏輯死亡的發言卻又不能躉過去只能在螢幕旁罵更令人難受是吧!?我知道要一刀不剪才還原通話的真相,但身為一個yter您竟然讓這段對話長成這樣來荼毒我們這就是您的不對了!下次直接掛他電話。